地址:中国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305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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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,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开展对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;广播电视节目、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。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。
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,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会计1名,专技岗位。
节目内容监测、分析1名,专技岗位。
二、岗位说明
(一)会计。负责日常财务审核、账务处理、税务办理、票据管理、财务档案管理。按时编制会计报表、决算报告。协助领导完成预算编报、监督预算执行。负责监督单位财务运作情况,及时与出纳核对现金、应收(付)款凭证、应收(付)票据,做到账款、票据数目清楚。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,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制度。负责财务资料的归档。遵守财经纪律,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。
(二)节目内容监测、分析。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,负责对本市广播电视内容进行监测、分析,完成信息统计、汇总,编制广播电视类监测报告及业态分析调研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会计。40周岁以下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会计学、财政学、经济与金融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学、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。身体健康、勤奋努力、公道正派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。熟悉国家财经法律、法规、税法和会计制度,了解财务会计方面的理论及专业知识,能认真执行财务规定和政策,遵守财务纪律和保守财务机密,坚持原则、不谋私利、廉洁自律、有团队协作精神,中共党员优先。
(二)节目内容监测、分析。40周岁以下,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、传播学等文学类相关专业,广播电视编导等戏剧与影视学类相关专业。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,善于学习研究,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,有较强的逻辑思维、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;应聘者应了解广电行业管理相关法规,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功底。保守工作秘密,热爱文化广播影视事业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敬业精神。熟悉广播电视、新媒体行业,中共党员优先。
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。
四、招聘办法
1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7月6日17:00时止。
2、报名方法:应聘人员将《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、身份证、居住证(外省市社会人员)、学历(学位)证明、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、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:gbdsjczxhr@163.com,文件名为:应聘岗位名称+应聘者姓名。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,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,视作无效报名。
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,将取消录用资格。